“宰白鴨”是封建社會中長期存在的,在死刑案件中雇人頂包的一種現象。這里所說的白鴨,并非人們經常食用的鴨子,而是借喻案件中代替犯人頂包的人。
宰白鵝現象,古代早已有之,晚清尤其嚴重。當時福建的漳州與泉州,是宰白鴨現象最為嚴重的地方,頂兇案之多反映了清晚期雇人代死的獄政腐敗情況。
宰白鴨現象出現的原因并不復雜,一是古代封建社會官場腐敗所致;二是參與其中的各方形成環環相扣的利益鏈,三是社會上有許多難以活命的待宰“白鴨”。
傳說,康熙曾在茶樓目睹過一起宰白鴨現象,茶樓老板向他解釋說,如今的大戶犯了死罪,又不想去世,就花錢買個窮的沒法活下去的替身,這叫宰白鴨。
這些當白鴨的人,有些本身就有死罪,以一人死而換得家小有人贍養,有些則是家中出了大事,急等用錢而拿命去換。這種現象的核心因素就是利用需求。
下面我們來看幾起案件,可以直觀的了解一下宰白鴨現象。清代有一起兇殺案,陳官員從尸檢得知,案件并非一人所為,但令他奇怪的抓獲的人僅有16歲。
在提審過程中,這位少年對答如流,與案卷所書分毫不差。最后經陳官員耐心勸導,他才哭喊冤枉,于是案件被發回重審,等再提審少年時,他死不翻供。
無奈的陳官在衙門私問少年為何要這樣,少年哭著說,他父母把賣他的錢早已花光,如果他翻供,父母就會丟了性命。無力回天的陳官員,只好辭官回鄉。
康熙年間,王姓兄弟以把持公倉罪,被判處死刑。一位胥吏對他們說,你們每人如能拿出五百兩黃金,我便可讓你們活命。兄弟兩目瞪口呆的問如何辦到?
胥吏便告訴他們如何來找人頂替,一旁的同僚提醒胥吏這是殺頭之罪,胥吏說如果此事暴露,我們固然要死,但難辭其咎的審官不會為此毀了自己的前程。
由此我們可以看出,那位胥吏是深諳此道,對當時的絕大多數官員而言,保住權力猶如保命。官場利用環環相扣,沒人為兩個“白鴨”性命而弄丟烏紗帽。
宰白鴨并非牢不可破,光緒年間就有一起案件中的“白鴨”被救下。據文獻記載,光緒年間有個大盜名叫胡體安,此人膽大妄為,竟然敢偷盜當地的首富。
案件很快報到省里,河南巡撫涂宗瀛下令抓捕胡體安。胡體安平日里與一幫胥吏相交甚好,他們商量后準備讓胡的家童王樹汶來做“白鴨”,替自己入獄。
王樹汶當時只有十五歲,在胥吏們的嚴刑拷打與許諾不死后,他被迫同意頂替來做“白鴨”。胡體安上下打點之后,縣令閉著眼將羸弱的王樹汶草草定案。
這一案件的原則是“從快從重”,在王樹汶被押赴市曹斬首之時,他才知道胥吏的許諾是假的,于是大喊冤枉,結果被不明就里的圍觀群眾打的滿臉是血。
群眾的瘋狂行為,引得拉囚車的騾子受驚而狂奔,這一幕正好被巡撫涂宗瀛看見。他被喊冤的王樹汶所吸引,在了解案情后,涂宗瀛下令讓所司復審此案。
同時,涂宗瀛發函給鄧州知府朱光第,命他將王樹汶的父親王季福找到送來。但在尋找王季福的過程中,一些得到胡體安好處的官員開始出來人為設置障礙。
他們讓朱光第不要去找王季福,并且警告他,如果翻案可能會牽連整個官場,沒有人能獨善其身。但朱光第對此并未理睬,他只說了一句話,民命重于天。
王季福被找到后,在公堂上馬上認出了跪在地上的兒子王樹汶,父子兩嚎啕大哭。而此案并未結束,官場利益鏈猶如食物鏈,不能有一環出現斷裂的現象。
新上任的河南巡撫李鶴年立即進行干預,他指示屬下衙門立即殺王樹汶滅口。但案件已經傳至全國,一時間輿論嘩然,朝廷于是派河督梅啟照再次復審此案。
這個梅啟照為了官官相護,同樣要將王樹汶斬立決。梅啟照的荒唐行為,引起了御史們彈劾,慈禧下令再審,最終才判決王樹汶無罪釋放,此案到此才結束。
貪腐的官員中,只有一個縣令和知府被革職戍邊,其余人毫發未損,而真正的人犯胡體安卻逍遙法外。為民請命的鄧州知府朱光第,卻被罷官,終窮困而死。
在封建社會里,一個人的生死,與他有沒有罪毫無關系,決定其命運的,只是與官僚體制的穩定性有關。這些“白鴨”宰或不宰,只看既得利益者餓與不餓。
綜上,宰白鴨現象是封建社會的特有頑疾,是專制統治下民不聊生的一種體現,也是黑暗官場腐敗的一種映射。在這種背景下,難以活命或者有利益交換的一些人,就甘愿成為待宰“白鴨”,任人發落。
這些人間吃人慘事看后讓人壓抑與無望,恨不能是黃巢!
13年在東莞烏沙的滅門案,很多人都知道。
這樣的王朝不滅亡,天理何存?
現在社會也有這種現象
這個是真的嗎?
古代那是因為有錢 現在也一樣 很多跑到國外去了 幾個人一起犯事(大部分都是打架 或是因為女人 人家有錢)家里花大價錢把第二第三被告往前提 他最后是N被告 最后被家人送出國 以前多的是
歷史最牛逼的地方,就是一直重復
現在都有,坐標云南昆明,只要你能出得起錢,辦完入獄手續你就可以,出去做你該做的事,你就自由了,只要你錢到位了,剩下的有人全程安排妥當
到底是鴨還是鵝?宰白鵝現象,古代早已有之,晚清尤其嚴重
恐怕現在的孫小果就有個白鴨替他服刑